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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叫合伙诈骗殴打他人犯罪应绳之依法:这叫合伙诈骗殴打他人犯罪应绳之依法: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叫张学会是个干工程的老实人,家住河南省濮阳县海通乡后双庙村,我要控告丹东高世建筑公司贾素玲、以及河北纵横集团丰南钢铁有限公司总董事长孙祥电话:13501006657、副总孙海洋电话18032730888这三人合伙同盟进行诈骗,诈骗我钱财使我受到巨大损失弄的我家破人亡。
事情如下:2018年1月6日经朋友王建新介绍我与丹东高世建筑公司贾素玲相识,贾素玲说她公司在河北纵横集团丰南钢铁有限公司承包的主办公楼、接待食堂、以及三号、四号宿舍楼的主体工程,工程造价约为三千万元的工程转包给我做,2018年1月7日签署了承包丰南钢铁公司主办公楼、接待食堂主体结构的合同,合同金额为880万元与他原先承诺的工程量不符。 在开工前贾素玲要求我交保证金30万元,通过我长子张志超在2018年1月9号由银行转账30万元给贾素玲。(现在有汇款单一张)贾素玲说此30万元在进场一个月后退还保证金,结果到现在也没有兑现。 2018年1月7号与丹东高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贾素玲签订劳务分包合同,1月16号我与王建新找到贾素玲和他老公孔飞在一起说这个事情,干不了这个活我找他要钱30万,她说以前干的活包括三十万保证金都退回来,她老公说贾素玲送礼给孙祥董事长花四十多万现在没钱,我为了一个名誉一分钱不要,得干五年为了打进钢厂多干项目,一直垫资干到6月15号左右,河北纵横集团丰南钢铁有限公司支付丹东高世贾素玲390.875万元,到我手里318万元,结果找贾素玲付剩余工程款时,他说丹东高世已经上了黑名单让我找家公司走账,6月20号签订一份三方协议,按三方协议给咱们过账,按照协议丰南钢铁有限公司剩余176万元未付,施工期间产生现场签证单,贾素玲说她可以找丰南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孙志祥签字,我把签证金额为40万元的单子给了贾素玲,结果字也没签结算单也找不到了,此签证单在三方协议前,三方协议后因丰南钢铁有限公司要求变更,又产生了一批签证单,这次签证单是由我自己找公司签字,丰南钢铁有限公司也已认可签证金额20万元。 2018年阴历年底我带着十几个工头,去纵横钢厂和贾素玲要工人工资,当找到贾素玲时她找几个打手把我打的住进北京医院,这十几个工头去公司也让保安打了,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工头没办法有的去跳楼轻生有的让派出所带走,后来政府出头说让劳动局解决问题,后来钱没有给解决,让工头们和钢筋商把我起诉法院,所用钢筋是为纵横钢厂主办公楼提供的钢筋,钢筋款单据上面有丹东高世的公司项目章,但是路北区法院直接全部判到我张学会身上,不知道这个判决是否公平?我张学会用于纵横钢厂办公楼建设的资金都是在我老家濮阳的信用社贷款借来的,因为工程款拖欠导致我无法正常还贷,为我贷款的信用社主任张记涛,因为这件事让范县纪委说触犯法律弄成违法贷款。 2022年我起诉了丹东高世唐山分公司和贾素玲,丰南区人民法院只判决支持了我的一部分诉讼请求,我提起了上诉中院又维持原判了,2023年我起诉丰南钢铁有限公司主张办公楼主楼的剩余工程款,法院又以我起诉的被告不对驳回我的起诉了。 综合下来,纵横钢铁厂和丹东高世唐山分公司一共欠我:合计30万元+72.875万元+40万元+99.129万元+20万元=262.004万元。因材料供应商及工人起诉,濮阳广汇公司找纵横钢铁厂要钱,钢铁厂说这不行那不合格,要扣多少款,我们觉得不合理!至今也没有具体结算,我们想找他们结算,钢厂无人搭理这件事,甚至我连纵横钢厂大门都进不去,钢厂这不就是在耍赖吗? 现在这世道不知怎么了,我贷款给公司干活,干完之后钱不给还被打,搞得我现在有家不能回请领导给我主持公道,把工钱给要回来! |
